• 资质认证
  • 支付安全
  • 保险赔付
  • 售后无忧
  • 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忙果百科 > 财税专题
    2017-11-17   524 次浏览


   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,如代收电话费、水电煤气费、信息费、学杂费、寻呼费、社保统筹费、交通违章罚款、税款等,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。


    [部分摘自财税[2003]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]

    沪ICP备17010962号-2